2010年11月22日 星期一

受傷的心

        最近好煩,感覺法律保護不守法的人,竟然有人租房子不付房租,還惡狠狠的,前次也跟房東鬧到法院,而今告上法還是沒法子,勸有意要出租的人最好要法院公證,才有保障.

1 則留言:

  1. 哎呀,怎會有這種不守法ㄉ人ㄋ!
    那就不要再租給這樣ㄉ人啦,免ㄉ以後再出問題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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