^.^^.^雅樂ㄉ窩===
2010年11月22日 星期一
受傷的心
最近好煩,感覺法律保護不守法的人,竟然有人租房子不付房租,還惡狠狠的,前次也跟房東鬧到法院,而今告上法還是沒法子,勸有意要出租的人最好要法院公證,才有保障.
1 則留言:
^.^Billy
2010年11月25日 晚上10:51
哎呀,怎會有這種不守法ㄉ人ㄋ!
那就不要再租給這樣ㄉ人啦,免ㄉ以後再出問題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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哎呀,怎會有這種不守法ㄉ人ㄋ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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